理赔知识

用好保险 这些权益不可不知

       相比其他商品,保险实在太特殊了。没有实物形态,看不见、摸不着,也不能体验,仅有的就是一纸合同。似乎听上去不可思议,但实际上,买了保险的消费者拥有许多受法律法规保护的权益。而保险消费者也只有了解清楚自己享有哪些权益,才可以更好地使用保险规避风险。
       针对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银保监会在2022年专门出台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且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该《管理办法》,消费者有8项基本权利受到保护:
       一是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的金融产品或接受的金融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银行保险机构机构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消费者重大决策的关键信息。
       二是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的权利。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强制捆绑、搭售产品或者服务;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为消费者开通收费服务;不得强制指定第三方合作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收费服务等。
       三是公平交易权。即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时,有获得机会均等、收费合理等公平交易的权利。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确保风险收益匹配、定价合理、计量正确。
       四是财产安全权。消费者享有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五是依法求偿权。即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由此造成损失时,消费者有权依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和相关法律关系要求赔偿。
       六是受教育权。消费者有权接受关于金融产品的种类、特征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救济等方面知识的教育。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开展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帮助消费者了解金融常识和金融风险,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
       七是受尊重权。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八是信息安全权。消费者享有个人隐私和金融信息受保护的权利。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坚持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
       除了以上8大权益,结合保险合同和日常投保前后的使用场景,保险还有6项非常重要的权益:
       一是无理由“退货”的权益——犹豫期
       “犹豫期”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一般是签收保险合同后10~15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要求退保。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要把消费者交的所有保费全部退回(如有工本费,需要扣除)。并且,如果被保人在犹豫期内出险,保险合同也是有效的,保险公司要按合同约定理赔。
       二是延迟缴费的权益——宽限期
       保费一般是按年交,也有按月交的,保险到期了,有的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缴费。此时保险合同不会直接失效,而是有一个宽限期(一般是60天),在保单宽限期内把保费交上,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三是保单复效的权益
       如果宽限期结束还没交保费,那么保险合同就会进入中止期。注意,这里的“中止”不等于“终止”,保单还是没有完全失效。如果在合同中止后两年内,把应缴的保费和利息都补上,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但如果在这两年内没有复效,保单就会彻底失效了,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把合同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退回给投保人。
       值得提醒的是,保单复效仅适用于长期保险。在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有的保险产品还要求体检。并且,跟宽限期不一样的是,在中止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四是应急的权益——保单贷款
       如果突然手头比较紧,无法按时交保费,或者要办其它事情需要一笔钱周转、应急,可以申请保单贷款,额度一般最高可申请到保单当年现金价值的80%,每次贷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
       申请贷款期间,保障内容不受影响。等手头宽裕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归还贷款和利息就可以了。
       五是理赔申请时效权益
       出险了,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时间一长,保险公司会不会不认账呢?《保险法》规定,除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两年内,都可以申请给付保险金。而人寿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时效可以延长至事故发生之后的5年之内。
       同样要提醒一下:买保险后万一出险了,最好尽快报案,申请理赔。因为一些特殊的保险事故(如意外事故、猝死等),不及时报案,可能影响理赔范围、理赔金额的界定,后续可能会出现理赔纠纷。
       六是指定保险金受益人的权益
       很多人买保险都不会特别指定受益人,而是默认法定受益人。万一出险,可能会导致在保险金的分配上发生纠纷。因此,如果你是投保人,建议行使好这项权益,明确指定保单受益人和保险金分配的比例,确保保险金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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